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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刑事司新葡的京集团8814vip关于开展2015级学年论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0-18  来源:   点击量:

根据2015级本科生培养方案和《新葡的京集团8814vip本科生学年论文管理办法》(校教字(2006)号第25号)以及教务处《关于开展2015级本科生学年论文工作的通知》(校教字[2017]第055号),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学年论文必须在专业理论范畴内,针对当前理论热点和现实问题进行研究,力求体现科学性和实用性,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一、选题及论文规范

(一)符合本专业的本科培养目标,体现专业基本训练内容;

(二)符合本科生的专业基础和研究能力,范围适宜,难易适度,学生在短期内经过努力能基本完成或者可以相对独立地做出阶段性成果的课题;

(三)一人一题,避免雷同;

(四)学年论文选题由学院拟定或由学生自拟选题,由学生自拟选题的,应经指导教师同意。学年论文课题一经选定,原则上不得变更。确需变更课题的,应经指导教师同意。

(五)符合学术规范,论文字数一般不得少于4000字。论文具体规范参照适用《新葡的京集团8814vip本科生毕业论文撰写格式规范》。

二、学年论文提交要求

学生主动联系学年论文指导教师,由指导教师对学生的学年论文题目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学生开始撰写学年论文。论文撰写完毕后,请学生填写《新葡的京集团8814vip本科生学年论文登记表》。《学年论文登记表》务必认真填写,需由指导教师在登记表上相应位置亲笔签名和填写。

2017年12月5日—2017年12月11日,各班班长以班级为单位收齐本班学年论文及《学年论文登记表》,并汇总本班学年论文成绩,填写《刑事司新葡的京集团8814vip2015级学年论文成绩汇总统计表》,将学年论文和论文成绩汇总表(以班级为单位)的电子版以及纸质版请交至刑司教科办(主楼B413)。

表格详见附件

以班为单位具体提交材料和要求:

1.学年论文电子版和纸质版;

2.学年论文登记表纸质版(指导老师评定成绩并签字);

3.将学年论文登记表和学年论文装订在一起提交;

4.学年论文成绩汇总表电子版。

(各班的学年论文的电子版命名为学号+姓名+论文题目)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58909370

办公地址:主楼B413

请各位同学严格按照时间安排进行提交,以免耽误整体流程,影响成绩。

刑事司新葡的京集团8814vip

2017.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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